2019-10-24 15:28 瀏覽量:131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租民房制售假名牌酒,包括牛欄山、水井坊、五糧液等9個品牌20個種類,涉案金額20余萬。熊某、劉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公訴。
10月23日,此案在順義法院開庭審理。
據指控,2018年10月,熊某和劉某在北京市順義區張鎮某村承租了一處民房,并在此制作假冒注冊商標白酒用于銷售,熊某主導采購制假材料,制作假冒商標白酒、對外銷售、收取貨款的全過程,劉某幫助灌制。截至2019年3月6日,已銷售假冒牛欄山、水井坊、劍南春注冊商標白酒共計5400元。
同時,警方還查獲并扣押已灌裝的白酒共1243瓶,涉及茅臺、五糧液、國窖1573、牛欄山等9個品牌20個種類。經注冊商標持有人認定,這些白酒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產品,評估價值為235257元。
公訴人認為,熊某、劉某未經注冊商標持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熊某和劉某均表示認罪認罰。
劉某的辯護人則表示,對劉某罪名的指控沒有異議,但主張對其適用緩刑,免除處罰,“因她是從犯,所起的作用小。”
劉某稱,她跟熊某是在KTV認識的,“平時都是他讓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洗洗瓶子、貼商標。”
熊某在公安機關供述稱,他與劉某是情人關系,兩人一起制作假酒,并沒有具體分工,因為都是手工活,基本的操作流程是先用一個帶馬達的機器把大酒桶里的酒灌到假酒瓶中,然后手工給假酒封裝瓶蓋、貼商標。涉及的品牌有牛欄山的百年、八年、十年,劍南春、天之藍、海之藍、五糧液等。
熊某還稱,灌的是綿竹大曲和散裝酒勾兌的酒,散裝酒是從通州的一酒廠買的,酒瓶從廢品收購站購買的,酒箱和商標是有人定期送上門。灌裝技術則是跟一個一起吃過飯的朋友學的,“在出租房教過我一次,就學會了。”
他自稱沒有固定的客戶,有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加好友賣酒,賣完就刪好友。夢之藍是一箱四瓶,其他的都是6瓶,每箱去除成本賺20至50元,至今已賣了200箱,一共掙了2萬多。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