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11 14:33 瀏覽量:27560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記者李杰明) 日前,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制定印發《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結合城管執法實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意見》明確,將支持新消費業態發展。推進夜市經濟發展,配合屬地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科學設置夜市,指導夜市落實管理主體、實施商戶自治。支持特色小店開展“外擺位”經營,對外擺時間、擺放范圍等實施精細化管理。指導督促商戶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類、餐廚垃圾和廢棄油脂收運處置等工作。
《意見》明確了在執法中要公正文明、規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非現場”執法、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城管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體系,科學制定裁量標準,規范裁量權行使。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強化社會監督、過程追溯、執法規范。堅持“過罰相當”,嚴禁“以罰代管”,強化處罰教育結合,依法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記者從上海市城管執法局了解到,發展夜間經濟、支持特色小店“外擺攤”,并不意味著無序設攤。發展夜經濟會按照一區域一方案,開展有序經營,集市在開放前需要得到所在區域批準,在設定紅線范圍內、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部分公共區域。商戶從業資格仍需到屬地部門進行登記,在經營過程中接受各部門規范監管,盡可能把對周邊居民和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特別是油煙、生活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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