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7 15:23 瀏覽量:28271 來源:中國食品報
從7月起,《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實施。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這些“小門臉兒”和食品攤販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新政規定,對小規模生產經營活動將實施清單管理,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區政府制定的食品品種目錄以外的食品,不得僅對食品進行分裝;小食雜店不得從事食品現場制售活動;食品攤販不得經營冷葷涼菜、裱花蛋糕、散裝熟食、嬰幼兒配方食品等。
點評: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等這些“小門臉兒”因其便捷消費和價格親民,一直為百姓所青睞。但由于數量多,人員參差不齊,管理難度較大,也成為監管痼疾。堵不如疏,此次新政出臺,旨在引導這些小規模食品生產企業走向規范化經營。而針對之前備受詬病的食品安全問題,新政也拿出了相應的辦法加以管控,使消費者能快捷、方便地購買和食用到安全的食品,從而有效緩解“為百姓提供方便”與食品安全監管之間的矛盾,可以說對這一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很大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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