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2 11:01 瀏覽量:10453 來源:中國網
11月25日,山西汾酒(600809)發布19條公告收購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以下簡稱“汾酒集團”)旗下七項酒類資產,交易金額超6億元。11月27日,山西汾酒收到上交所關于對公司收購資產相關事項問詢函的公告。
據了解,此前七份收購公告涉及山西汾酒控股股東汾酒集團機器關聯方資產,主要包括,山西汾酒擬1.97億元收購汾酒集團所持的汾青酒廠100%股權,同時還計劃以1.2億元收購汾酒集團約9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以213.33萬元收購汾酒集團9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
此外,山西汾酒將從汾酒集團手中分別以2.58億元收購汾酒集團所持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銷售有限責任公司10%股權,以1194.95萬元收購山西杏花村竹葉青酒營銷有限責任公司10%股權。收購完成后,汾酒銷售公司、竹葉青銷售公司均將成為山西汾酒全資子公司。
山西汾酒還將以1415.57萬元收購汾酒集團寶泉福利有限責任公司部分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及運輸設備,以及927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同時以230.02萬元收購兄弟公司山西杏花村義泉涌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資產。總金額合計超6億元。
對于一系列收購,山西汾酒表示,主要是為力了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白酒產能,同時進一步減少同業競爭、關聯交易以及保證相關資產的完整性等。
針對以上收購,上交所要求披露,山西汾酒支付現金收購汾酒集團90042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權系 2019年9月30日汾酒集團繳納3494.68萬元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取得,本次評估作價8292.87萬元;房屋建筑物系2019年7月29日汾酒集團從汾青酒廠受讓取得,本次評估作價3731.6萬元。
上交所要求山西汾酒核實并補充披露由汾酒集團先行取得土地、房屋建筑物再轉讓給上市公司的主要考慮;前次汾酒集團支付的交易對價,并說明與本次評估作價之間是否存在差異,以及存在差異的原因與合理性。
在推進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的倡導下,山西汾酒今年上半年作出“嚴格控制公司關聯交易規模,2019年度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22億元,2020年將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金額控制在10億元以內”的公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