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0:43 瀏覽量:25744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紅黑榜”管理制度暨第一批“紅黑榜”名單新聞發布會日前舉行。
會議發布《南潯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紅黑榜”管理制度》,并公布第一期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紅黑榜”名單。其中,29家食品生產銷售單位、餐飲服務單位、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單位上“紅榜”,7家食品生產銷售單位上“黑榜”。
南潯區副區長費學梅說:“出臺‘紅黑榜’制度目的是加強南潯食品安全監管,推進全區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履行主體責任,增強社會食品安全監督合力,構建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從而提升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進一步鞏固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成果,為推動浙江省文明區和‘平安南潯’建設夯實基礎。”
對于納入食品安全“黑榜”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責任人員,南潯區將采取記入監管信用檔案、增加日常監督檢查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頻次等措施,實施重點監管;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從重處罰。同時,該區鼓勵社會公眾對納入食品安全“黑榜”的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進行監督。
此次公布的“紅黑榜”管理制度是湖州市首個以政府名義發布的食品安全“紅黑榜”管理制度。該制度把誠信守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納入“紅榜”,把因嚴重違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等納入“黑榜”。根據部門職責分工,南潯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按照“紅黑榜”評比條件,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本管轄領域推薦工作,制作日常監督檢查意見書并拍照做好留檔工作,每月5日前,由該區食安辦審核上月推薦結果,并予以公布。“紅榜”每半年向社會公示一期,“黑榜”每月向社會公示至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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