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12:11 瀏覽量:28099 來源:三湘都市報
本報4月17日訊 2019年4月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其中,湘潭市岳塘區黃為蔬菜攤銷售的辣椒、長沙市岳麓區蔡旺食品店銷售的沙糖桔等4批次湖南籍食品不合格。17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處置結果。
長沙市岳麓區蔡旺食品店不能準確提供證據證明產品來源,該局依法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0元,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湘潭市岳塘區黃為蔬菜攤攤主辦理了營業執照,提供了進貨方的營業執照和進貨票據。依據有關規定,湘潭市食藥監局認定蔬菜攤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