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16:39 瀏覽量:24652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8日,蚌埠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蚌市監食查扣〔2019〕3號》。經查,蚌埠市九華油脂有限公司涉嫌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浸出大豆油,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四)項的規定,決定對有關財物實施查封行政強制措施。
當事人:蚌埠市九華油脂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食品生產許可證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340300586115445Y
住所(住址):安徽省蚌埠市虎山東路1031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邢雷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略
聯系電話:略 其他聯系方式:無
經查,你單位涉嫌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浸出大豆油,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四)項的規定,決定對有關財物[詳見《財物清單》(文書編號:蚌市監食查扣〔2019〕3號)]實施查封行政強制措施。
1. 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財物地點:蚌埠市九華油脂有限公司倉庫。
2. 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期限為30日。情況復雜,需要延長強制措施期限的,本局將書面告知。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本局將書面告知。
3. 物品保存條件:密封陰涼通風
查封的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蚌埠市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蚌山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孟新 聯系電話:0552-3016517
附件:《財物清單》(文書編號:蚌市監食查扣〔201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