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8 11:15 瀏覽量:24676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政府網發布常鐘市監行罰〔2019〕S08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布關于常州市信特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食品案的行政處罰決定。
信息顯示,常州市鐘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11日委托檢驗機構對當事人常州市信特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經營的白砂糖(生產日期:2019年1月2日)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色值項目不符合GB/T317-2018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常州市鐘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11日向當事人送達了上述檢驗報告,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檢要求。當事人于2019年3月6日和2019年3月18日分兩批購入14袋南京鼎好視頻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進貨價:4元/袋,銷售價:5月/袋,至2019年6月11日案發,已銷售2袋,抽檢用2袋,剩余10袋因銷售不佳,退回供貨商,貨值金額共計60元,獲利4元。
常州市鐘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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