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10:01 瀏覽量:13601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隨著行業的發展,阿膠打假已經成為從行業走向全民的自覺行動。當阿膠行業扶正祛邪行動深入開展時,有力度的法規就成了行業需要秉持的利器。
《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一條就開篇明義地指出:“為規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規范監管者,保護舉報人,是辦法的核心要義。由此,包括阿膠行業在內的去偽存真,驅逐劣幣的行動,有了堅實的法規保障。
對于打假行動來說,這是一部很硬核的法規。打假是一個程序相對復雜的事情,舉報者對于假冒產品深惡痛絕的同時,心中也存在著諸多的“梗”,而辦法的硬核之處就在于碾碎了這些“梗”。
比如,辦法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投訴舉報,應當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則,做到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等有關規定處理舉報。”“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同時提出投訴和舉報,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時包含投訴和舉報內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對投訴和舉報予以分別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將舉報人個人信息、舉報辦理情況等泄露給被舉報人或者與辦理舉報工作無關的人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投訴舉報信息的統計、分析、應用,定期公布投訴舉報統計分析報告,依法公示消費投訴信息。”“舉報人實名舉報的,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應當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舉報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或者對舉報人實行獎勵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告知或者獎勵。”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理直氣壯地打假,成了辦法的核心。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是一部沒有直接懲戒條款的法規,給出的全都是在投訴舉報過程中“應該怎么做”的正面清單。而這個正面清單的受益者,就是廣大企業和公民,他們的數量遠遠高于造假者,把他們打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調動起來,將對造假者形成有力的震懾和打擊。有了辦法,每一個企業和公民就明白了自己的責任,就能夠參與到打假的行動之中,造假者的猖獗氣焰自然就灰飛煙滅。
新法規來了,帶給行業諸多的利好,把懲治假阿膠的利好變為惠及企業造福民眾的利益,應當是行業的作為。對于監管者,需要在人員、設備的配置上構建起適應新規的對接機制,讓正確的舉報及時進入處置程序;對于企業,需要借此契機,完善起凈化上游原料和下游營銷渠道的預防機制,嚴防假冒偽劣產品流入市場;對于消費者,需要強化教育機制,在消費科普的基礎上,增加法規教育,激發消費者依法主動維權主動打假的意識。
今日起辦法正式實施。2020年,多重福祉加持的阿膠行業,必定會給人民的健康生活增添更多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