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10:37 瀏覽量:20169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記者王光懷)日前,天津市出臺了《天津市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7條措施”),天津市工信局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并提出,27條措施具有落實國家政策比較全面、回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訴求比較全面、政策措施比較全面、含金量比較高、政策時效性比較高、操作性比較強的特點。
據該負責人介紹,天津市中小微企業數量占全市企業總量的99.9%左右,吸納就業人數占全市的84%以上,稅收貢獻占全市的66%左右。疫情發生后國家出臺的主要政策措施,這次都吸收到27條措施中。對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復工復產、成本加大、資金斷鏈、用工緊缺、收益下降、訂單違約、信用受損、房屋租賃等方面問題,都提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
據了解,27條措施包括階段減免稅費、促進就業穩崗、降低要素成本、強化金融支持、優化服務保障等5個方面的內容,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徑支持企業。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吸納就業、房屋租賃、繳費納稅、因疫情損失等方面給予支持。比如,對企業吸納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每吸納一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承租天津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房租、3個月房租減半;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征污水處理費和城市道路占用費;對給予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疫情風險保險的保險機構,天津市財政按30%的比例給予補助等。27條措施還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困難的時候,及時提出了許多階段性、針對性支持企業克服疫情影響、渡過難關的政策舉措。每項政策措施具體清楚,便于企業了解掌握,同時責任部門明確,便于操作落實。
此外,在解讀中提到了關于對臨時從事集體用餐配送餐飲單位實施備案管理工作內容。一是明確備案主體。目前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未取得“集體用餐配送”許可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臨時從事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特定用餐對象集體用餐配送,且單餐配送數量合計超過100份的應到屬地區市場監管局申請臨時備案,經現場核查后同意備案的,可以臨時從事集體用餐配送服務。二是嚴格經營范圍。從事臨時集體用餐配送的餐飲單位嚴禁超出食品經營許可核準的經營項目供餐,同時僅限向集體用餐單位提供熱食類食品和配送預包裝食品(不含冷藏冷凍),不得提供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三是嚴格加工制作管控。對食品加工制作條件、食品留樣、食品包裝與配送提出了明確要求。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將立即取消其臨時集體用餐配送資格,收回其臨時集體用餐配送備案證明。四是明確備案有效期限。臨時集體用餐配送備案證明有效期至天津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當日,過期自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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