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17:04 瀏覽量:21638 來源:第一財經
北京將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列入重點保護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及以其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同時禁止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商品交易場所、網絡交易平臺提供交易服務。
今天(26日)上午召開的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草案)》。該條例原定今年5月底一審。
北京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野生動物交易和濫食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重大隱患,引發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李富瑩透露,北京將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實施重點和針對性保護;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外的其他野生動物,擬訂《北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實施重點保護。
今天上午參加上述條例(草案)審議的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研究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北京市的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保持一致,結合當前新形勢和新要求,針對新情況和新問題,是非常必要的。
李富瑩說,北京將建立野生動物危害預防機制。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疫源疫病監測站點,組織開展監測、預測和預報;與衛生健康部門及時互相通報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以及相關信息;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易感人群的監測,采取相應預防控制措施。
北京處于南北方動物分布過渡性地帶,野生動物資源較為豐富,現有各類野生動物102科、500余種。
李富瑩說,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情況的日常監測,每5年組織一次普查,并根據監測和普查結果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情況開展評估。除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等特殊情況外,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獵捕、殺害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以及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目前,北京市共有繁育陸生野生動物存欄的單位及個人117家,其中既包括動物園、野生動物園、小型觀賞展示園區,也包括科研實驗及救護、養殖場等。
對于人工繁育野生動物這一關注度較大的問題,李富瑩表示,北京將規范人工繁育。繁育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僅限于科學研究、種群調控、藥用、展示等特殊需要。繁育單位應當依法申請繁育許可并按照許可從事繁育活動,建立繁育檔案,執行相關技術規范,提供必要的條件、場所、設施和技術,做好動物疫病防控、報告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等。
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依法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屬于家禽家畜,適用有關畜牧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在北京市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設立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
對于禁食野生動物的問題,北京市將對禁食制度進行了全面、嚴格、兜底式的補充,實現野生動物“應保盡保、應禁全禁”。
上述條例(草案)提出,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僅限于科學研究、藥用、展示等特殊需要,并應當經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批準,按照規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檢疫證明,保證全程可追溯;以非食用性目的運輸、寄遞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應當持有或者附有特許獵捕證、狩獵證、人工繁育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批準文件或者專用標識、檢疫證明、進出口證明等合法來源證明。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均有權向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政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