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14:09 瀏覽量:11005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食品網播報 4月1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433批次,涉及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蜂產品、調味品及飲料等食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不合格樣品3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泰州市姜堰區羅塘街道衛民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新北區薛家樹仁食品加工場生產的鹽焗南瓜子(分裝)、淮安市金湖易買得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蚌埠市隆鑫炒貨廠生產的劉家(瓜子)。
糖精鈉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糖精鈉在脫殼熟制堅果與籽類中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在帶殼熟制堅果與籽類中的最大使用量為1.2g/kg。糖精鈉對人體無任何營養價值,食用較多的糖精鈉,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
另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泰州泰興市聯心華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徐州歐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鮮切南瓜味面包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超過0.5g/kg。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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