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10:57 瀏覽量:29143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據揚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2018年11月16日消息,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757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45期),涉及揚州市1批次不合格產品。
揚州市廣陵區沙頭潤豐超市銷售、生產日期為2017-12-8的糧食白酒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經查,揚州市廣陵區沙頭潤豐超市共購進上述糧食白酒200瓶,已全部銷售。針對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廣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企業改正,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00元;罰款4767.5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揚廣市監案字〔2018〕389號。(中國食品網轉載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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