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10:04 瀏覽量:11570 來源:青島新聞網
一家經營了20多年、
生產銷售的稻花香五常大米
一直廣受好評的贛榆縣某米廠,
突然卻被控侵權,
究竟發生了什么?
近日,
黃島區人民法院公布了這起案件。
原告林某稱,該米廠稻花香大米袋子上使用的青花瓷形象是其設計的,并于2017年7月取得著作權登記證書,被告常年使用青花瓷形象,侵犯了其著作權,應停止侵權,銷毀印有該圖案的包裝,并賠償5萬元。被告米廠稱,米廠實際從1990年開始經營,所使用的涉案青花瓷包裝圖案于2005年前設計使用,理應對此圖案擁有著作權。
該案經黃島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主審法官說:“本案中,贛榆縣某米廠被控侵權產品的生產時間早于原告取得登記證書的時間,且原告登記作品采用的是以青花瓷圖案作為整體背景,白地青花的瓷器早在元代就已經出現,其創作元素在公共領域均可以接觸到,獨創性較低。根據法律規定,在原告未提交有效證據證明其作品已經發表被告有接觸其作品的可能性,且被控侵權產品與原告登記作品存在差異的情況下,不能認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
2013年12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意見,黃島區人民法院成為青島市第二家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獲批以來,該院共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265件,為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