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09:28 瀏覽量:25091 來源:中國食品網
中國食品網播報 近日,甘肅省宕昌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案件線索,查處了一起宕昌縣美惠名煙名酒商行涉嫌銷售侵權假冒貴州茅臺酒案件。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在該店庫房現場查出標示貴州茅臺酒28箱,規格為500 ML/6瓶/箱,標示貴州茅臺酒拆零酒11瓶,共計179瓶。
店主自述上述標示貴州茅臺酒,購進價格為每瓶1498元,銷售價格為每瓶1800元,現場查出的標示貴州茅臺酒貨值為322200元;該店從2018年12月至今,共購進標示貴州茅臺酒80箱,截止2019年6月10日共售出標示貴州茅臺酒52箱,銷售收入561600元,案值883800元。
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179瓶標示貴州茅臺酒進行了扣押。
不就是沒有進貨票據嗎,憑什么說人家是假酒?宕昌縣局委托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產品鑒定機構對扣押的179瓶標示貴州茅臺酒進行鑒定全部是假酒。
依據《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和《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宕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該案移送宕昌縣公安局處理。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