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1 11:14 瀏覽量:21765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2月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食品經營安全操作指南》,指導食品經營單位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從制度建設、人員管理、場所衛生、原料采購、加工操作、供餐用餐、食品配送等7方面落實管理措施。
指南強調,禁止各食品經營單位采購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作為原料加工經營食品;禁止在食品經營場所內飼養和宰殺活畜禽等動物;禁止采購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銷售單位停止提供食品“試吃”服務。餐飲單位、農村辦酒場所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
指南鼓勵各餐飲經營單位在就餐人員通道入口處設置免洗消毒液;鼓勵對就餐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發現異常應勸離現場并提醒其及時就醫;鼓勵餐飲單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帶、外賣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集體食堂,可根據實際采取分時段用餐、分部門用餐、在工作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鼓勵在就餐場所采用屏風隔離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員擁擠聚集。
指南要求,各食品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實防控責任,嚴格管理從業人員,杜絕帶病上崗,每日進行晨檢,佩戴口罩上崗,定期清理消毒場所設施及消費者頻繁使用和接觸的物體,嚴格食品原料采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格網絡食品交易配送過程管理,餐飲外賣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簽”防止配送過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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