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10:25 瀏覽量:28068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在網站發布通知,就《關于酒類經營者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標志的公告》廣泛征求意見。按照公告要求,貴州省所有酒類經營者應于今年9月1日前開展自查并整改到位,依法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標志,標志內容要包含“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中文字樣。
公告對監督范圍做了明確界定——貴州省行政區域內全部酒類經營者。酒類經營者,包括但不僅限于超市、煙酒店、專賣店、便利店、賓館、酒樓、西餐廳、餐館等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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