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16:46 瀏覽量:26843 來源:姑蘇晚報
部分店主對員工健康證過期不以為意,殊不知情節嚴重的會被責令停產停業。近日,蘇州姑蘇區一家粽子店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并給予警告后仍置若罔聞,被罰5000元。
姑蘇區市場監管局滄浪分局在日常巡查監管中發現,一家粽子店的3名員工健康證同時過期3-6個月不等,執法人員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店家整改并給予警告。然而,當執法人員第3天上門復查時,發現該店3名員工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依舊從事包粽子等工作,該店經營者屬于拒不整改情況。執法人員介紹,健康證過期問題,一直是經營者易疏忽的環節。健康證也稱為“健康證明”,指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按國家食品安全法、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的健康檢查。“健康證看似不起眼,卻是食品行業的一道‘保護網’,證明受檢者具備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能最大程度上防止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進入食品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