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16:37 瀏覽量:20198 來源:廈門日報
本報訊 5月4日,廈門市政府網站公布了《廈門市規模生豬養殖場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廈門市將每半年對全市規模生豬養殖場進行一次考核,不及格的養殖場將被依法處理。廈門市將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對全市保留規模生豬養殖場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考核打分。根據《辦法》,各區農業農村部門將分別于5月底和11月底前將考核結果報給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再會同廈門市河長辦、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執法局,按總數10%至20%比例對養殖場進行復核抽查??己嗽u分結果作為評定廈門市規模生豬養殖場是否予以繼續保留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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