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09:16 瀏覽量:11464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0月18日,東莞市市政府發布《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9年41號)》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1期),涉及東莞市生產企業東莞市榮心食品有限公司。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東莞市榮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蔓越莓綠豆糕”產品
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繁華分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榮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蔓越莓綠豆糕”產品(商標:/,規格型號:180克/袋,生產日期:2019年4月24日),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
該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立案調查,該企業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于該企業積極配合調查且主動及時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且主動停止生產問題產品并積極召回,屬于應當依法減輕處罰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2318.4元;2.處罰款1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2019〕Z610150201號。
該企業自查分析:該批次“蔓越莓綠豆糕”產品的內包材內托沒有經過紫外線消毒,包裝員工直接用來包裝。針對上述問題,該企業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強員工的培訓,所有內包材必須按正常程序經過紫外線或者臭氧消毒30分鐘以上方可使用;加強員工的衛生意識,每個生產步驟都必須按照正常程序操作,生產工用具、操作臺面及內包材等必須經過消毒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