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13:43 瀏覽量:13677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以下簡稱《健康條例》)近日正式實施。日前,深圳市衛健委發布《深圳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健康提示標識制作標準和設置規范(試行)的公告》,正式公布相關標識,這在全國尚屬首創。標識的發布也意味著未來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都要依法“亮出”標識,違法最高可罰1000元。
按照《健康條例》規定,在深圳,賣酒給未成年人最高罰款3萬元?!督】禇l例》還要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柜臺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而如果商家不設置相關標識,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罰款。
“此類飲品含有酒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據悉,酒精飲料健康提示標識分為飲品含有酒精標識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標識兩類。在碳酸飲料健康提示標識方面,則分為兒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飲料標識、每日添加糖攝入限量標識、長期過量攝入添加糖健康提示標識三類。
據了解,深圳市衛健委共設計出8款標識和5款提示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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